新華社耶路撒冷8月12日電(記者路一凡 王卓倫)據(jù)《以色列時報》12日報道,耶路撒冷地區(qū)法院要求以總理內塔尼亞胡自今年11月起每周三次出席其所涉貪腐案聽證會,稱“需要加快訴訟進程”。
以色列法院系統(tǒng)目前處于夏季休庭期,貪腐案聽證會將于9月重新開始舉行?!兑陨袝r報》援引耶路撒冷地區(qū)法院法官的話報道,自11月起將增加聽證會頻次,每周舉行四場聽證會,內塔尼亞胡每周須出席其中三場,直至交叉質詢程序結束。
2020年初,以色列檢方以受賄、欺詐和違背公眾信任3項指控正式起訴內塔尼亞胡。同年5月,法院首次開庭審理該案,內塔尼亞胡因此成為以色列首位接受司法審理的在任總理。2024年12月10日,內塔尼亞胡首次因涉嫌貪腐案出庭作證。
該案中,內塔尼亞胡及其家人涉嫌在2007年至2016年間,從以色列商人、好萊塢制片人阿爾農·米勒漢處收受價值約28萬美元的雪茄、香檳、珠寶等。作為回報,內塔尼亞胡直接或間接地向對方提供好處。
以色列多家媒體在報道中說,自2020年審理啟動以來,內塔尼亞胡多次以戰(zhàn)事、外訪、健康等理由“拖延避審”。
據(jù)以媒報道,如果罪名成立,內塔尼亞胡因受賄面臨的刑罰將是最高10年監(jiān)禁,因欺詐和違背公眾信任面臨的刑罰將是最高3年監(jiān)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