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6日電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日本法務省26日透露,該省近期將修改《戶籍法》施行規(guī)則,將原本不準用于人名的“巫”字加入人名用漢字。此事的起因是一對父母為新生兒申報姓名時因名字中帶有“巫”字而遭到拒絕,他們遂向家庭法院提出申訴并勝訴。這是繼2009年將“穹”、“禱”兩字加入人名用漢字以來再次根據司法裁判結果修改規(guī)則。
日本《戶籍法》規(guī)定了“為孩子起名時必須使用常用簡明文字”,包括被指定為“常用漢字”的漢字、法務省規(guī)則確定的人名用漢字,以及平假名、片假名,除此之外的其他文字不可用于小孩名字。
據日本法務省等透露,此次的案例最初是三重縣松阪市的一對夫妻在市政府為新生兒做出生登記時欲填寫帶有“巫”字的姓名但未被受理,結果只能暫時以“未定”進行申報。此后他們又再次申報帶有“巫”字的姓名依然遭拒,遂向津家庭法院松阪支部提出申訴。
該支部2014年3月作出判斷,認定“巫”字“顯然是常用簡明文字”,命令該市受理申報。該市向名古屋高等法院提出異議,8月被高院駁回,原告方勝訴。
據了解,日本最高法院2003年做出司法判斷,認為“不能使用被社會普遍認為明顯是常用簡明文字的規(guī)定屬于違法且無效”,允許在人名中使用“曾”字。2009年大阪高等法院認定“穹”、“禱”兩字可用于人名,法務省據此修改了規(guī)則。
另一方面,對于加入常用漢字呼聲強烈的“?!弊郑盼菁彝シㄔ汉兔盼莞叩确ㄔ壕J為“不能算是常用簡明漢字”,2010年最高法院最終認定“?!弊植豢捎糜谌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