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要給他“斷奶” 24歲小伙3次離家出走抗議
上周四深夜11點10分,110快處三大隊民警陳凱、王叢龍正在沙濱路巡邏,遠遠看到一個年輕小伙在路邊招手。
小伙說自己姓文,今年24歲,沙坪壩人。民警帶他去附近買東西吃的路上,小文說自己與父親有經(jīng)濟上的糾葛,4天前離家出走。哪知離家后的第二天,帶出來的500元錢在網(wǎng)吧被偷,一天后實在饑餓難忍,才走出網(wǎng)吧求助。
經(jīng)民警了解,小文的父親在一家大型超市當負責人,小文也在超市工作,每個月的工資有3000多元,總也不夠用,常找父親要補貼。春節(jié)的時候,小文帶女友回家見父親,父親好像不太滿意。春節(jié)后,父親就開始叫他交生活費,每個月1000元。
為此,小文4月初就離家出走過一次,3天后因為沒錢又回了家,4月10日又一次出走,這次是第3次。
經(jīng)過民警的勸解,小文和民警一起回到了家。周五凌晨,父親文先生也正焦急地等待兒子。文先生說,小文的母親去世早,自己從沒虧待過兒子,“他錢不夠用,我每個月都補貼他一千多。”
文先生說,春節(jié)前小文帶女友回家,他覺得這女孩不太靠譜,所以不同意。又考慮到小文已經(jīng)24歲了,“花錢大手大腳,沒有人生規(guī)劃,日子得過且過”,才以收取生活費的借口,想幫兒子存錢,沒想到兒子會以離家出走來抗議。
“斷奶”要慢慢來
重慶市協(xié)和心理顧問事務所副所長蔣華稱,小文和父親并沒有不可調(diào)和的矛盾。從交生活費來說,文先生應該找小文平心靜氣商量,為了讓小文有安全感,應該對小文講清楚,交生活費是為了給他存錢,而不是父母要貪圖他那點錢。
總之,斷奶是很難的事情,父母要慢慢來。一次性斷猛了,會過猶不及。記者 朱雋 實習生 崔夏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