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數(shù)據(jù)顯示,2013年全國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中,有六千七百九十起是由于機動車安全性能不合格導致的,共造成一萬多人傷亡。車檢制度本身并沒有錯,問題就出在管理上。年耗資數(shù)百億元的檢驗之所以流于形式,淪為牟利手段,根源就在于車檢機構只負責收費,并不需要承擔責任。
當下,車檢改革的當務之急是厘清權責,建立責任倒查制度。在每一起交通事故中,如果查出系車檢不規(guī)范導致問題車輛上路,則依法追究車檢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包括罰款、取消檢驗資質(zhì)、追究刑事責任等。汽車年檢就是為了確保車輛安全,如果個別人員為了一己私利而無視檢驗責任,縱容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上路,就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理應追究刑責。